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2022年新审查员报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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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2年新审查员报到工作计划分批次开展,报到时间暂定7月初和8月各一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报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请所有录用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1为压缩文档,解压后请仔细阅读“员工入职登记表填写说明书”。填写完成后将自动生成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文件。 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学历栏所填写项目,应当保证与毕业证书记载信息保持一致;个人履历栏所填写项目,应当保证与相关履历证书或工作合同记载信息保持一致。有工作经历的员工,报到时应当携带以往所有工作履历的工作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无法提供工作合同的需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应工作证明。员工入职登记表中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白底、800K以上,请确保上传的照片符合要求。 请于2022年6月9日下午17:00之前将员工入职登记表(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文件)发送至hnzx@cnipa.gov.cn。 二、应准备的报到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边框清晰、信息完整)。 2.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 报到当天,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或缺少的,中心将不予录用。 (1)报到证抬头名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其它抬头内容均不合格。 (2)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1份,将正反面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 3.户口 (1)户口在学校需要落户郑州的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学信网)、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郑州市拟落户的派出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户口在原籍需要落户郑州的毕业生入职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学历证、学位证 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委员会,其它抬头内容均不合格。接收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 6.婚育状况证明 (1)应届生应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加盖学校的 “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的婚育状况证明或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配偶的无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婚育状况证明中应注明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异),生育状况(育有几名子女,是否有收养子女),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证明上应有计生部门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并加盖计划生育部门公章(仅加盖居委会公章无效)。 (2)已婚或离异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育有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社会保险 曾经工作并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应届毕业生,(1)若之前在郑州市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及复印件1份;(2)若之前在郑州市以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并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必须提供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及复印件各1份。 8.住房公积金 曾经工作并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应届毕业生,(1)若之前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应当已经由原工作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提供《郑州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加盖原工作单位财务章。(2)若之前在郑州市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的,报到时应当向中心提供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及通讯地址。 (二)社会在职人员 1.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上;边框清晰、信息完整)。 2.户口 需要落户郑州的在职人员入职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本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户口管理单位红色公章,复印的公章无效)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婚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首页、配偶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 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从大学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解约证明 凡入中心之前有过全职工作经历的,需提交所有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委员会,其它抬头内容均不合格。接收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 6.婚育状况证明 (1)应提供由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加盖原工作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公章的婚育状况证明或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配偶的无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婚育状况证明中应注明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异),生育状况(育有几名子女,是否有收养子女),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证明上应有计生部门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并加盖计划生育部门公章(仅加盖居委会公章无效)。 (2)已婚或离异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育有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个人档案 办理档案调出手续时,需将档案转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市级或县级人才中心),并由上述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须含有上述部门出具和盖章的以下材料: (1)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2)档案转递通知单。 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将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市级或县级人才中心)开具的存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扫描件发到邮箱hnzx@cnipa.gov.cn。 8.社会保险 (1)之前在郑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及复印件1份。 (2)之前在郑州市以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若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必须提供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及复印件各1份。 9.住房公积金 (1)之前在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必须由原工作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提供《郑州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加盖原工作单位财务章。 (2)之前在郑州市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若需要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报到时应当向中心提供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及通讯地址。 三、过渡期集体宿舍 (一)申请条件 1.家庭住址在郑州市区(指行政区域,含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下同)以外;2.未婚且父母家在外埠,已婚且配偶在外埠;3.本人或配偶未在郑州市区购买或承租住房。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人员,如需申请集体宿舍,请填写《集体宿舍入住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2022年6月9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至chenpei2527@163.com(邮件主题和集体宿舍入住申请表名称格式参照“集体宿舍入住申请表-张三”)。 (二)集体宿舍地址 惠民小区: 郑东新区东三环与相济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三)宿舍用品配备 中心已为集体宿舍配备全套床上用品;以及部分日常生活用品(洗发水、沐浴液、牙膏、牙刷、脸盆、拖鞋、扫帚、拖把等),其他物品请自备。 联系电话:0371-87790195 联系邮箱:hnzx@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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